8月25日,物流公司召開二屆二次臨時董事會會議。會議審議通過了《董事會、經理層決策事項清單》和《董事會授權管理制度》,為董事會規范運作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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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度建設是規范董事會工作的前提和基礎。物流公司董事會成員把制度建設擺在首位,堅持與時俱進、持續優化,啟動了董事會制度和決策體系建設工作。組織深入學習了國資委、集團公司董事會建設相關文件,根據物流公司實際,修訂完善了董事會制度。一方面圍繞放權授權進行。結合以往董事會審議決策事項數量多、情況急、傳簽多等實際,在借鑒參照集團公司有關權限設定標準的基礎上,對董事會審議決策權限事項進行了調整,修訂了《董事會授權管理制度》;另一方面,強化決策機制管理,對公司章程涉及事項和上級規定事項上會程序進行了明確,進一步明晰了董事會、黨組織、經理層等治理相關方的職責界面,制定了《董事會、經理層決策事項清單》。
下一步,物流公司將繼續發揮外部董事和內部董事經驗互補的組合優勢,充分發揮董事會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核心作用,集中精力議大事、把方向、控風險,使董事會真正成為物流公司改革發展的決策中心和推動主體。